鄂伦春自治旗城市介绍

鄂伦春自治旗 · 城市介绍

鄂伦春自治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、呼伦贝尔市北部,地处大兴安岭东南麓,东与黑龙江省漠河市、塔河县接壤,南与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、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毗邻,西与根河市相连,北以伊勒呼里山为界与黑龙江省呼玛县交界,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21°56′—126°11′、北纬48°30′—51°24′之间。
“鄂伦春”系鄂伦春语,意为“山岭上的人”,因境内为鄂伦春族主要聚居地而得名。1951年10月1日,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设立鄂伦春自治旗,是全国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旗之一,隶属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。
全旗总面积59880平方千米,截至2022年末,常住人口为19.72万人,其中鄂伦春族人口约3400人,是全国鄂伦春族人口最多的县级行政区。
其历史可追溯至旧石器时代,清代属黑龙江将军辖境,民国时期划归黑龙江省,1949年后先后隶属黑龙江省、内蒙古自治区,1969年划归黑龙江省,1979年复归内蒙古自治区。
经济以生态农牧业、林下经济和绿色工业为主导,重点发展蓝莓、沙果、桦树汁等特色林农产品及中草药种植;依托大兴安岭森林资源,有序推进木材精深加工与碳汇产业发展;近年来积极培育生态旅游与民族文化体验产业。
交通以公路为主,G111国道、S204省道贯穿全境,加格达奇至海拉尔铁路(富西铁路)经由境内,设阿里河站;阿里河通用机场已建成投用,初步形成公铁空协同的交通网络。
先后获评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”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”“中国天然氧吧”“全国绿化模范单位”等荣誉称号,是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民族文化传承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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